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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旅游和文化的概念
2012-04-28 13:00:23 阅读数:

 

罗良伟

 

      一、旅游的定义

 

      对于旅游的解释,似乎印证了这么一句话,“一千个人的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世界上几乎每位学者对它的理解和解释不尽不相同。由于对旅游内涵和外延的理解不同,所以各家定义互有差异。在此无法一一列举,仅举几种比较有代表意义的定义:

 

      (一)世界旅游组织(WTO)1997年对旅游的定义是具有权威性的描述:“人们离开平时的环境,为消闲、公务等其他目的到外地旅行或逗留,持续时间在一年之内的活动。”此定义还是比较笼统和含糊,但统计操作性较强。

 

      (二)美国R•麦金托什(R•McIntosh)和C•G•格波特(C•G•Brent)在《旅游学》一书中同意格洛萨瑞所下的定义:“在吸引和接待游客与来访者的过程中,游客、旅游设施、东道国政府和接待团体的相互影响,所产生的现象和关系的总和”。这是一种强调旅游活动的关系性的定义,对旅游的目的、意义和本质并未涉及,比较片面。

 

      (三)日本学者浅香幸雄则认为:旅游时人们为了休闲、教养、娱乐、运动等目的,离开日常生活的范围所进行的一时的移动,是广义的娱乐活动的一种形态。此定义强调了旅游的目的性,但由于没有其他限定,缺乏可操作性。

 

      (四)1942年,瑞士学者汉沃克尔(Hunziker)和克拉普夫(Krapf)对旅游的定义为“旅游时费定居者的旅行和暂时居留而引起的一种现象和关系的总和。这些人不会永久居留,并且不从事赚钱活动。”这一界定1972年被国际旅游专家协会(AIEST)所接受,又叫“AIEST定义”。此定义强调旅游的综合性内涵,界限含糊,缺乏具体操作性。

 

      我们发现学者们对旅游的各种界定见仁见智、千奇百态,各有各的理由,却又都因为无法完全涵盖旅游真正的内涵和外延,而显得有所欠缺。

 

      二、文化的定义

 

      “文化”一词的起源在中国可以追溯到汉朝刘向的《说苑•指武》:“文化不改,然后加诛”。但这里的“文化”是指文治教化,并非今天通常意义上的文化,也不是文化社会学中的文化概念。今天我们使用的“文化”概念来自于西方,文化“culture”源于拉丁文中的“cultura”,意思是耕种土地、祭祀神明、培养动植物以及加强修养等等。18世纪以后,“culture”在西方语言中演化成个人的素养、整个社会的知识、思想方面的成就、艺术和学术作品的汇集,并被引申为一定时代、一定地区的全部社会生活内容。这与中国古代的“文化”从一开始就较偏重精神教化不同,西方的“culture”更多地展现了逐渐由物质生产活动引入精神生产活动的特点。

 

      文化一词的英语翻译为culture,civilization,edu-cation或schooling。culture来自cult词根加+ure后缀构成,有文化、文明,修养、教养,栽培、养殖,耕作之意;Civilization的词根Civil有市民的、公民的、国家的之意;education有教养、培养之意;schooling有教育,训练、锻炼之意。

 

      而“文化”一词真正的社会学意义则是随着19世纪下半叶以来人类学和社会学的发展而被逐渐赋予的。其中,英国文化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E.B.Tylor)在其1871年出版的《原始文化》一书中,给出了社会学意义上“文化”的经典概念,并首次将“文化”作为一个中心概念进行描述:“所谓文化或文明乃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包括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而获得的其他任何能力、习惯在内的一种综合体。”

 

      在泰勒里程碑式的论述之后,对于“文化”概念的定义层出不穷,至今已达数百种之多。按照美国学者克洛伯和克鲁克洪统计,有16种,而按法国学者摩尔的统计,则有250种。对于“文化”这一概念,中国的陆扬在其著作《文化研究导论》一书中如是描述:“这似乎是一个你不说我还明白,你一说我就开始糊涂的话题。”学者们从不同角度深入研究和解析文化的内涵,为我们深入认识和开展“文化”研究打下了基础。但是因为定义众多,也使得我们在认识“文化”时产生了困难。因此,对“文化”定义的梳理很有必要。

 

      20世纪50年代,美国人类学家阿尔弗雷德•克洛伊波(AlfredKroeber)和克莱德•克拉克洪(ClydeKluckhohn)在他们的著作《文化:概念和定义批判分析》列举了历史上百余种不同的文化定义,逐一进行分析,他们将五花八门、形形色色的定义根据一些“基本主题”进行归类。结果得出了九种基本文化概念范畴,分别是哲学的、艺术的、教育的、心理学的、历史的、人类学的、社会学的、生态学的和生物学的。

 

      笔者发现,和旅游概念一样,文化同样是一个多解而复杂的概念,同样不可能有唯一的解释。对于文化,我们有古代文化、近代文化和现代文化之分;对于旅游同样有古代旅游、近代旅游和现代旅游之分。由此可以肯定的是,我们同样会有后现代文化和后现代旅游。笔者以为,像旅游和文化这样的概念本身及其关系都是动态发展的,其稳定性只能是相对的。

 

      三、文化与旅游的关系

 

      文化在旅游中的重要性再强调也不为过。文化是旅游的生命力,是旅游的灵魂,也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在一定程度上,没有文化就没有旅游业。发展旅游对地方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发展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旅游业的发展对地方文化的保护起到了不可低估的积极作用。比如说,世界上很多濒危文化因为旅游业的发展得到复兴。另一方面,现代旅游中的文化霸权主义带来的文化殖民现象,对世界文化的多元化、多样化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强势文化面前,地方文化若缺乏必要的自觉和自信,势必会因失去自主更新的能力而消失。总之,旅游和文化本来是两个独立的概念,但随着时间的发展,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复杂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