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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大遗址保护的积极探索和成效
2011-03-09 15:36:55 阅读数:

 

作者:赵 荣

 

      陕西是中华文明发祥地之一,历史文化源远流长。在陕西21000余处古遗址中,仅帝王陵园和贵族墓园遗址就多达18000余处。大遗址是陕西文物遗存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具有分布广、面积大、等级高等突出特点。

 

      “十一五”以来,由国家主导保护的100处大遗址中陕西占15处共40个点。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等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陕西就大遗址保护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

 

加强理论研究

 

      上世纪90年代初,陕西文物保护管理部门与西北大学有关专家学者就指出大遗址保护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传统的、单一的、限制性的绝对保护模式与遗址区域内群众发展经济、提高生活水平之间的矛盾”。当时,陕西提出了大遗址区要调整产业结构、发展观光农业的对策。

 

      陕西在不断的实践中认为,大遗址保护管理工作要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使当地政府及群众受益,把大遗址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系统、大体制中,纳入提高人们群众生活水平的层面上来,调动激发全社会保护大遗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008年以来,陕西将大遗址保护管理工作归纳为“四个结合”。

 

(一)大遗址保护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

 

      从中外实践来看,文化遗产保护有助于提升一个地区的文化形象,从而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构建优越的文化软环境。通过文化遗产项目实施改善当地城市环境、带动当地城市建设、促进群众就业、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繁荣。因此,大遗址与当地社会、经济之间的联系非常紧密,不能人为地割裂两者间的必然联系,应当主动将大遗址保护工作与区域经济社会紧密结合起来,发挥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在区域社会、经济中的引导作用。

 

(二)大遗址保护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相结合

 

      由于大遗址保护的特殊要求,对大遗址区域的生产生活有严格限制,当地群众只能从事传统、低效的农业生产,产业结构单一导致群众生活来源单一,生活水平很低,地方经济发展受到制约,与遗址周边区域的反差越来越大。

 

      解决大遗址所面临诸多人为因素干扰的途径,除了需要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宣传外,更重要的是充分认识和理解遗址区内群众对发展经济的强烈渴望,关注和引导当地居民实施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战略,将大遗址保护、管理与提高当地群众生活水平结合起来,让当地群众从大遗址保护中得到实惠,调动激发全社会保护文化遗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大遗址保护与当地城乡建设相结合

 

      营造城市和谐文化景观是未来城市发展的趋势,保护好、利用好大遗址可以确立城市或地域在人类发展进程中的文化坐标,进一步提升其文化形象和地位。通过保护大遗址可以建成融合教育、科研、游览等多项功能的城市公共文化空间,使大遗址成为城市最美丽的文化景观,成为改善人们生活环境贡献最大的地方,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出不可替代的优越文化软环境。

 

      同时,还可以争取到更多的当地城乡建设资金,投入到以大遗址保护为核心的城市建设中,推动和促进大遗址保护事业发展。因此,大遗址的保护管理,应当与当地城乡建设结合起来,通过对大遗址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彰显一个城市和地域的文化特色。

 

(四)大遗址保护与当地环境改善相结合

 

      2005年在西安举办了ICOMOS第15届大会,国内外学者通过《西安宣言》提出文化遗产保护的新理念,将文化遗产保护范围扩大至遗产周边环境以及环境所包含的一切历史、社会、精神、习俗、经济和文化的活动。这一新的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反映了国内外学者对文化遗产保护观念由单纯注重遗产本体保护,延伸到与遗产有相关联系的空间区域内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的整体保护。

 

      在实施文化遗产重要组成部分的大遗址的相应保护与管理工作中,不仅应当注重对遗址本体的保护,还应当关注对遗址所依存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的保护,将遗址本体的保护与生态环境、人文环境改善相结合,促进区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推动保护实践

 

      根据“四个结合”新理念,陕西选择分布于城市或靠近城市的大遗址定位于“遗址公园”的模式,进行系列大遗址保护工作的实践探索。

 

      在秦始皇陵遗址公园建设中,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将秦始皇陵园遗址外城以内2.13平方公里的土地全部征用用于遗址保护,对遗址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即对遗址区实施全面环境整治、考古勘探和绿化。同时,在遗址区域外征用900多亩土地专门用于建设移民安置区,有效改善了当地农村的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改善了搬迁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生活条件。

 

      在唐大明宫遗址公园建设中,结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棚户区改造规划,在19.16平方公里的城市新区建设中将3.5平方公里遗址核心区全部用于保护展示。对遗址区进行全面考古勘探,新发现了一批重要遗址;实施了丹凤门、御道、含元殿、麟徳殿等遗址保护展示项目;建设了大明宫遗址博物馆。在遗址外新建移民安置区,使几十年来一直居住在生活基础设施严重落后和环境脏、乱、差的10多万低收入普通群众住上了生活设施完善、宽敞明亮的城市新居,彻底改善了遗址区群众的生活条件和遗址及其周边城市环境。

 

      积极指导地方政府利用遗址文化元素建设城市公共绿地和文化主题公园,保护了文物遗址又改善了城市社区环境,使大遗址改变了城市中“被人遗忘的角落”和“脏、乱、差”的形象。在保护好遗址的基础上,先后实施了唐长安城延平门遗址公园、长安城城墙遗址公园、曲江遗址公园等文化项目,使这些遗址得到了完整保护。

 

成效得到认可

 

      实践证明,大遗址保护完全能够融入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能够惠及广大民众。通过大遗址保护促进经济发展,在经济发展中加强大遗址保护,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实现了文物保护利用水平不断提高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多赢。

 

      陕西大遗址保护的做法得到了文物保护专家学者的认可和肯定,得到了各级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赞赏和拥护,也引起了国际上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关注和重视。

 

      陕西大遗址保护新理念的实践与探索成果体现了《西安宣言》“保护遗址及其周边环境”的原则,得到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和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界的广泛认可,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赢得了国际声誉。

 

      2008年10月,国家文物局和陕西省政府在西安共同主办了“大遗址保护高峰论坛”,来自西安、洛阳、杭州、成都等大遗址重点城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论坛,围绕“做好大遗址保护,推进城市和谐发展”为主题发表了大遗址保护《西安共识》。与会城市领导代表政府在《西安共识》中庄严承诺“我们不但承担着城市建设与发展的职责,更肩负着传承与弘扬中华文化的重任”。

 

      “大遗址保护高峰论坛”会议标志着促进城市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和谐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城市管理者的共识,充分说明陕西大遗址保护的理念和实践得到了国家文物局、大遗址所在地政府的理解、支持与肯定,为后来的“洛阳大遗址高峰论坛”、“良渚大遗址高峰论坛”奠定了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促进了全国大遗址保护工作的快速发展。

 

      2010年10月9日,国家文物局公布首批12个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秦始皇陵园遗址、汉阳陵遗址、唐大明宫遗址入选,总数为全国的四分之一,这是国家文物局和专家学者对陕西大遗址保护做法和成果的再次肯定。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大明宫考古遗址公园开放仪式上致辞时指出:“大明宫国家遗址公园是基于考古遗址本体及其环境的保护与展示,融合了教育、科研、游览等多项功能的城市公共文化空间,是加强考古遗址保护、深化考古遗址展示的一种重要模式。其成果惠及了城市环境建设,惠及了民众现实生活,成为了城市最美丽的文化景观,成为改善人们生活环境贡献最大的地方”。

 

      2010年6月12日,在我国第五个文化遗产日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发表《保护发展文化遗产建设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文章对保护文化遗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做好文化遗产事业的指导方针,也是对陕西文物工作的极大鼓舞和鞭策。

 

      陕西文物工作者决心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李长春同志重要文章精神,贯彻落实文章要求,坚持文物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做好“十二五”文化遗产和大遗址保护工作,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发展好陕西独具特色的大遗址和文化遗产资源,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促进陕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